当你进入机舱的时候,你首先就应该对机舱的防火门的结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防火门是否能够自动关闭,并且关到位。一般情况下,把门稍许打开一些,看看防火门是否能在自闭器的作用下关好。同时检查防火门框上的嵌条是否完好,因为该防火门是A 级,而A 级防火门是防止火焰和烟气通过。因此一旦门框上的嵌条脱落,就不能阻止烟气通过,而达不到A 级的要求。再对防火门的把手和锁眼进行检查,检查其是否脱落,如果把手和锁眼脱落了,防火门上就有洞眼存在 ,整个防火门的结构就破坏了。火焰和烟气就会从门上的洞眼穿过。
注意:74 公约没有防火门的要求,只要求钢质门就可以了。上述的要求是81 修正案要求,即1984 年9 月1 日及以后安放龙骨的船舶适用上述要求。
进入机舱
进入机舱后,对脱险通道进行检查。在机舱最底部花铁板平台处,检查脱险通道的防火门(A-60)是否能够自闭,并且关好到位,门框上的嵌条是否脱落等。门上的把手和锁眼是否脱落等。然后进入脱险通道检查里侧是否铺设了A-60 耐火材料。有些船舶机舱脱险通道的A-60 耐火材料是铺设在外侧的。注意:脱险通道在机舱里布置时,除了在机舱最底层的花铁板处布置防火门外,在其它几层平台处也会布置防火门,以便人员从各个工作平台逃生。因此,在检查时,应特别予以注意。如在机舱集控室里,其后侧一般都设有脱险通道的布置和设有防火门。所以对这些脱险通道的防火门也应该认真检查。另外,有些船舶的脱险通道最底部平台往往会遗漏铺设A-60 耐火材料。检查时注意脱险通道内最底部平台是否仅仅为钢板结构,如果是,则要求船东在该钢板结构上铺设A-60 耐火材料。一般是用经CCS 认可的A-60(类似水泥)的辅料进行铺设。
注意:上述要求是81 修正案的要求。对于2002 年7 月1 日及以后安放龙骨的船舶,脱险通道有尺寸大小的要求。其内部尺寸不小于800×800mm,并且要设有应急照明灯。
注意:有些船舶由于机舱的特殊布置,在机舱内设有管子弄,该管子弄的出入通道设在机舱底部花铁板处,人员可以从该出入通道进入双层底处的管子弄,该管子弄一直通向第1 货舱前面,然后在该处设置一个出入通道,通向露天甲板。这样的布置,我们认同它可以替代机舱脱险通道。
注意:在检查该管子灵时,主要检查机舱侧的出入通道围板是否进行了相应的A-60 分隔。而出入通道上的水密盖无需A-60 分隔。水密门、水密盖不需要A-60 分隔。
机舱最底层花铁板处
在机舱最底层花铁板处,主要检查花铁下面是否存在大量积水。如果有,说明机舱内各个管路有破损漏、或泵浦盼更处漏、或水润滑的尾轴密封装置处漏、或海底阀和舷旁阀等处漏、或检修主、付机时放泄冷却管时漏等等。这个时候,作为验船师应询问轮机长,确认机舱舱底水的来源,以判断上述设备的技术状况是否正常或隐患存在。同时,对尾轴密封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其是否有泄漏情况;对泵浦进行检查,确认泵浦盼更处是否有漏水;对主、付海底阀进行检查,确认阀杆处是否有海水泄漏等。同时,对主海底阀的阀盘高度进行检查,确认阀盘高度是否高出花铁板450mm(这个高度是CCS 钢规的要求,SOLAS 公约没有这一要求)。另外,对机舱舱底水应急吸口进行检查,应急吸口一般离机舱舱底板20cm 左右,吸口处不应该设有泸网。检查应急吸口阀的阀盘高度是否高出花铁板450mm(CCS 钢规要求,SOLAS公约没有这一要求)注意,指货船公约没有要求,对客船SOLAS 有要求的。在该花铁板处,再对燃油测量管进行检查。注意:对于1992 年2 月1 日及以后安放龙骨的船舶,终止于机舱间的燃油测量管,应该在测量管的终端处设自闭式关断装置,该自闭式关断装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自闭式重锤,一种是自闭式弹簧。另外应注意:在自闭式关断装置的下面还应装设一个小直径的自闭式控制旋塞,以便能确定该关断装置打开前,测量管内没有燃油存在,否则,如果没有装设自闭式控制旋塞,如果此时油舱是满舱,则在打开自闭式关断装置时,会发生燃油一下子冒出来的可能。另外,应设有一只小铁桶,专门用于存放出自闭式控制旋塞溢出的燃油,以避免着火的危险。除了上述要求外,对应于该油舱还要设置第2 套油面计,该第2 套油面计可以使用经CCS 磁性油面计;也可以使用钢丝绳油面计;也可以使用遥控液位显示仪。绝对禁止使用圆柱形玻璃管油面计。另外,对于燃油日用柜和沉淀柜的液位显示装置检查时,特别注意装有平板玻璃的油面计,其和油柜之间是否装有自闭阀,有的船舶上使用的是截止阀,不符合公约。检查燃油日用柜和沉淀柜的遥控关闭阀(俗称速闭阀),注意:SOLAS2000 修正案只要求双层底上方的容积500L 及以上的储存柜,沉淀柜和日用柜要求设置速闭阀。速闭阀的遥控关闭形式有:钢丝绳,压缩空气和液压三种。一定要在机舱外面进行遥控关闭试验。同时要注意,机舱间的速闭阀和应急发电机的油柜速闭阀一定是分开的,分别单独遥控关闭。注意:对于2002 年7 月1 日及以后安放龙骨的船舶,每种燃油必须配备2
只日用柜,每只油柜容积均需满足8 小时的供油。也就是主、付机使用2 种燃料油,则必须配备4 只燃油柜。但可以等效布置,只需要配备3 只燃油日用柜,即满足公约要求。详情见IACS 统一解释。对于1998 年7 月1 日及以后安放龙骨的船舶,对于燃油日用柜,沉淀柜和滑油柜的透气管的安装和布置应使透气管在破损时不会直接导致海水或雨水溅入。也就是说,这些透气管如果设置在开敞的露天甲板上,应该对透气管设有保护装置以及设有防止雨水溅入的设施。一般,这些透气管均通过烟囱设置到烟囱顶部。因此在检查这些透气管时,应该特别注意透气管的帽子是否完好等。然后对推进轴系进行一般性的外部检查,包括中间轴及轴承的外部检查。如果有地轴弄(一般机舱前面设置4 个货舱,机舱后面设置一个货舱),则对地轴弄内的几根中间轴也作一般性的外部检查。同时对地轴弄的水密门在舱壁的每一边作就地开和关试验,同时在驾驶室作遥控开和关试验。同时在这些控制开和关的位置,装设有显示水密门是开或关的指示器,并且在门关闭时发出声响报警。注意:上述要求适用于1992 年2 月1 日及以后安放龙骨的船舶。然后对主机机座,曲柄箱道门作外部检查,检查是否有油泥聚积在其上。
机舱底部花铁板向上数第二层平台处
一般在该平台处主要设置了主发电机组,主空气瓶,主空气压缩机等。注意:74 公约对货船来讲,没有要求设置几台发电机组。设置1 台发电机组也可以。对主发电机组在工作状态下进行外部检查,检查一些仪表上的参数是否正常等。检查付机机架是否有油泥聚积等。对主空气瓶进行外部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检查空气瓶的安全阀,在进行SS 时,安全阀要进行启跳试验。检查空气瓶最底部的放残油水的阀,是否能够将空气瓶内的残油水放泄掉。对空气压缩机进行外部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对淡水冷却器,主滑油冷却器,F.O 分油机,L.O 分油机,D.O 分油机,F.O加热器等进行一般性的外部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机舱内第三层平台处
在该平台处主要设置了集控室,在机舱集控室里,主要设置主机操纵台、主配电板等。对主配电板检查,主要检查配电板上的各种仪表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在做特检时,这些仪表应进行校检(由国家二级计量单位出具的校验合格报告)。另外,配电板上的过载保护、欠电压保护、逆功率保护在进行特检时,也要进行
重新校定,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同时对主配电板前后是否铺设了绝缘地板进行检查。但有的集控室里,其地板已经进行了绝缘处理,就不必进行再铺设绝缘地板。另外检查配电板的后面和上方不应该有水、油及蒸汽管;以及油柜和其它液体容器。如果存在,应该设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另外,若主配电板的结构型式可以在前面和侧面进行维护检查和更换部件时,可以不设后面通道,否则主配电板后面的通道至少为0.6m。当然,主配电板前面的通道至少为0.8m。(CCS 钢规要求)。检查驾驶室与集控室之间的通讯,主要为车钟和电话,注意:对于1994年10 月1 日安放龙骨的船舶,如果其他任何可以控制推进器速度或方向的位置也应配备适当的通信设施,以便接收来自驾驶室和机舱的指令。如可调桨,在CPP 控制装置处,也可以操纵可调桨螺距,则在该处应该设置通讯设施。检查轮机员的报警装置(II-1 章第38 条),在轮机员的房间内应设有能在机器控制室或主机操纵平台进行操作的轮机员报警装置,且报警信号应能被轮机员在其卧室内清晰地听到。